中山大学2007年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信息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3 10:58: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记者从中山大学获悉,从2007年起,该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均可向学校申请研究生奖助金。未获奖助金的研究生必须交纳学费,每人每学年万元。奖助金标准包括培养费(学费)和生活津贴,其中生活津贴为每年4800元。奖助金受益面第一年不低于普通全日制硕士生的50%.

  奖助金每年评定一次

  据了解,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对于学生达不到要求和违反学校规定的有关条例(另行制定)者,将中止其奖助金的享受。第一年未获得资助金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生,第二年可根据本人第一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向学校申请参与第二年奖助金的评定,具体评定办法参见后期发布的相关规定。未获奖助金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按时向学校交纳培养费(学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0元。

  委培生不享受奖助金

  委托培养和专业学位硕士生不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助金,每年需要缴纳培养费(学费),具体金额为:刑法学、会计学、行政管理专业非全日制在职委托培养班学生(含单考生)的培养费(学费)待定,具体参见9月份在该校网站发布的以上各专业的招生简章。其它专业学位全日制委托培养硕士生:培养费(学费)为每人每年10000元,按学年收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总学费每人78000元,按学年收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总学费每人36000元,按学年收缴;软件工程专业学位:总学费40000元,按学年收缴。委托培养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可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它专项奖学金。

  该校理工学院、地球科学系、生命科学学院、工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各附属医院(中心)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其它院、系(中心)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二年(在职学习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