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注意事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4 12:05:3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欢迎您进入北京师范大学学习。

  为帮助您顺利入学,现将有关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您,请按下列要求作好准备:

  一、新生须凭《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来校报到,其它证明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新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录取你的学院(系、所)说明理由,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日期:2006年9月9日;

  三、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报到当日(9月9日早6:00到晚10:00)学校在北京站、北京西站和校内设立新生接待站,协助安排行李接运、报到、住宿等事宜。

  入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的研究生先到学校报到,办完报到和住宿手续后,再统一坐车到大运村。

  四、报到时须交本人近期正面平光免冠一吋半身照片12张(其中彩照2张)、二吋照片4张。

  五、人事关系和党团关系的迁转。

  1.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但须转正式党团关系。其他类型的研究生均需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和党团关系转至北京师范大学。

  2.党(团)组织关系一律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县、市以上党(团)委组织部门开出。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院(系、所)团组织”,报到后将团组织关系交到各院(系、所);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或“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落款必须是县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报到后本人要及时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注意:不要交到院、系、所)。

  六、户口迁移。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户口。

  2、户口在京外的非定向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一律需要将户口迁移到我校。户口迁移证(只限本人)必须盖公安局派出所的公章。具有北京市集体户口者需要将户口迁移到我校。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者不迁移户口。

  3、公安机关开出的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片)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必须与《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等内容相一致,不能有同音别字和异体字。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片)与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必须一致,否则无法报户口。

  七、应届毕业生必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于报到当日在各院(系、所)报到点进行核验。无学历证书原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无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不予注册。

  八、凡在职人员考生录取为非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入学报到时必须将工资转移关系单(须注明参加工作时间)转来我校,交所在院系所。工资转移单上要写明工资发放截止日期。因故不能按时转来的,须由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并说明理由,并在9月30日前转来。逾期不转的,视为自动放弃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资格,学校不再接收其工资关系。

  九、研究生按《北京师范大学2006级研究生缴费须知》规定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后,才能办理报到手续和宿舍入住手续。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关规定,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少部分自筹经费研究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参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法》)。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金额为6000元,因此,准备申请贷款的研究生报到时先缴纳贷款后的学费差额(=第一学年应缴纳学费金额-申请用于学费的助学贷款金额)、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后才能办理报到手续。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必须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注册前足额缴纳第一学年学费。

  十、根据相关规定,自筹经费研究生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统一为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办理医疗保险。

  十一、关于住宿。具体住宿费金额根据入学后宿舍安排情况确定。其中住大运村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年住宿费最高约2300元。

  为方便学生,我校经招标确定一公司为新生提供必需的宿舍用品。学生自愿自费购买(参见《关于订购宿舍卧具的通知》)。

  十二、新生报到后学校统一安排体检,体检费62元。体检不合格者,按如下办法处理:

  1.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内身体状况恢复良好,经学校指定医院复查达到录取要求的,应于保留资格期满前向学校申请办理入学手续。

  2.若本人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身体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将其户口及档案退回其生源所在地。

  3.对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无法坚持正常学习,且经学校指定医院证明一年内康复无望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将其户口及档案退回其生源所在地。

  十三、上述各种手续齐备方可报到注册,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十四、关于托运行李。托运行李者不要携带体积过大的箱子,以免无处存放。每人单独开行李票,写明到站为“北京站”或“北京西站”,并把“北京师范大学行李签”贴在行李两端。9月7日至9日到达北京站或北京西站的行李由学校统一提取(新生凭托运单在学校内领取行李);其它时间到达的行李或发往其它火车站的行李,学校不负责提取,保管费自理。提前报到者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五、京外新生到校路线:(1)从北京站下车乘地铁到积水潭站,再换乘22路、38路或47路公共汽车到师范大学站下车;(2)从北京西站乘47路公共汽车到师范大学站下车;(3)从首都机场乘大巴到北太平庄下车,由立交桥向南走十分钟便可到北师大。

  附: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58808156

  财经处(缴费)58807714

  研究生工作部(贷款)58805182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住宿)58808291

  研究生院财务办公室(工资关系)58808238

  校党委组织部党建办(组织关系)58807930

  保卫处户籍科(户籍关系)58808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