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200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东华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4 12:04: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我校的具体情况,我校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获得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① 专业总评成绩在本专业中排名名列前茅;② 综合运用已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强,具有继续深造的潜能或在学期间曾从事科技活动,并获奖和表现突出者。

  二、申请材料

  1、东华大学200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网上下载打印并填写);

  2、本人自述

  3、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放入信封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

  4、具有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下载空表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5、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须由申请者现所在院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6、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7、申请人还可提交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等)和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三、申请办法

  1、申请者首先浏览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页(yjszs.dhu.edu.cn),查阅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登录我校外校申请推荐免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并打印相关表格;且应在2006年10月8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初审后,于2006年10月15日前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

  3、复试通过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研招办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并在规定的时间(10月31日前网上报名),11月10~14日到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信息确认、缴费和照相手续(由所在学校另行通知),未办理信息确认、缴费和照相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4、请于2006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寄(送)到东华大学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四、联系方式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延安路校区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编:200051

  松江校区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大学城人民北路2999号 邮编:201620

  电话:021-62373355、67792430 传真:021-62378044

  Email:gs@d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