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考研两类考生在复试时不得转专业
作者:易考网 文章来源:扬子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7 22:07:5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本报讯 本周六,我省75392名考生将走进考场,进行200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今天上午,记者从江苏省招生部门获悉,在考试前一天即13日,考生可前往考试地点察看考场和教室安排,而两类考生在复试时不得转专业。
  据介绍,今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其中初试日期为1月14日~15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 30~11 30,下午14 00~17 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6日8 30~14 30进行,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初试科目为:1月14日上午,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单考科目为政治理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初试联考科目为综合能力;1月14日下午,外国语;1月15日上午,统考数学或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或1门业务课;1月15日下午,业务课。考生有望在2月25日前后获知初试成绩,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时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为西部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户籍和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方可享受优惠政策;各招生单位原则上进行120%%左右的差额复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参加“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只能转到其它校同一专业复试,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复试;未参加“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转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复试。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前结束,录取名单将在6月初确定。(孙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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