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 (记者朱玲)“很黄很暴力。”去年以来,这个词组迅速流行开来,甚至衍生出了“很×很××”这样一个“万金油句式”。副词“很”和名词连用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但为什么可以说“很暴力”,不能说“很桌子”?很多人恐怕都答不上来。
事实上,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语言学界的关注。昨日(12日),武汉大学对外汉语教学专业研究生面试现场就出现了一个类似的题目:“如何理解‘很文化’、‘很淑女’?”
抽中该题的考生答到:“‘很’一般不用来修饰名词,但现在的口语中,‘很文化’、‘很淑女’的用法非常常见,实际上是一种简省用法,‘很文化’其实是‘很有文化’,‘很淑女’其实是‘很有淑女(原话如此——记者注)’,是汉语简化发展趋势的表现。但是,不是所有的名词都可以被‘很’修饰,比如我们就不能说‘很桌子’。”
对于“很”和“淑女”、“文化”、“暴力”等名词连用的现象,考官卢烈红解释说,在传统语法中,名词是不能被程度副词“很”修饰的,但近年来,类似用法已经悄然流行,语言学界对此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这样用不合规范;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语言规范是随着时代变化发展的,可以承认这种用法,但应该对其做出解释,即“为什么能这么用”。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很”才能和名词连用?卢烈红解释说,这样用时,要符合两个条件,即要么被修饰的名词本身带有描述性,比如“很淑女”中的“淑女”本身带有描述性,“很淑女”其实是“很像淑女”的简省说法;要么被修饰的名词本身所指的是有层次的事物,比如“文化”本身就有层次高低之分。
对于这种本来不规范但又逐渐被人们接受的语法现象,考官翟汛认为,语言规范就像“路”,“说的人多了,慢慢就形成一种约定俗成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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