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硕士生招生政策调整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农学门类初试科目和内容
调整后的4门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和农学学科基础综合。农学门类公共基础的数学、化学,农学学科基础综合的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实行联合命题。
二、初试分数线分区
一区共有11省(市);二区为10省(市);三区为10省(区)。与去年相比,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7省从一区调整到二区。
三、照顾政策
目前在三区就业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如报考地处一、二区的招生单位,按三区分数线予以照顾;目前在二区就业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不享受二区分数线的照顾政策。
四、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在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方面,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五、考场规则
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考试中,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调剂政策调整为:200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接收未报考该计划的调剂考生,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外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