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工商联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组织不断扩大、职能日益健全、工作明显活跃、作用更加突出……5年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非公经济人士参与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在激发了人们自主创业热情的同时,也为工商联组织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地位和作用大大提升,会员队伍、基层组织和行业商会继续发展壮大。
据了解,截止到2007年9月,全国工商联会员总数已达到213.9万个,比5年前同期增加52.7万个,增长32.7%,年均增长6.5%.会员队伍结构中企业会员比例提高,目前已达到78.2万个,比5年前同期增加34.8万个,增长80.2%,年均增长16.0%.非公有制经济会员174.8万个,占会员总数的82%.全国县(含新疆建设兵团所辖团)以上地方工商联组织达到3296个,占县以上行政区总数的97%以上。许多地方还积极组建乡镇商会、街道商会、异地商会、市场商会和开发区商会,工商联基层组织达2.3万个,比5年前增加4000多个。此外,全国还有12个省、自治区工商联经政府授权或部分授权,成为行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
在不断壮大队伍的同时,工商联组织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代表人士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培养选拔工作,一大批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成为表率,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8万多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和工商联任职,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229名。担任县级以上工商联执委的2.35万名;评选为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228名。
深入调研积极建言参政议政成效显著
参加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起草,与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共同制定多部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文件,在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反垄断法等法律的起草、修订过程中,提出了必须平等保护私有财产和加快实现各类企业公平税负等重要意见……
5年来,全国工商联负责同志多次出席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重大问题协商会和座谈会,对党中央全会有关重要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以及制定“十一五”规划、完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重大问题提出决策参考意见。地方工商联负责同志也在各级党委、政府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上,就地方经济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等问题建言献策,许多意见和建议得到了重视和采纳。
5年来,在每年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工商联界别政协委员先后提交了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推进商会协会改革、完善金融税收政策、规范行业经济秩序等大量议案提案及诸多书面意见,作了多次有见解、有影响的大会发言,反映出参政议政的极大热情和较高水平。
5年来,国家发布了多项有关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和法律法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法制、市场和舆论环境日臻完善,这得益于党和国家的重视,也与工商联组织的不懈努力分不开。
为提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质量,全国工商联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自2003年起,每年全国工商联都要编制《民营经济发展报告》,召开“民营经济形势分析会”,整体评述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并开展上规模民营企业调查,采用会员自愿参加的方式统计上规模民营企业500家的发展状况,有总有分地描绘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轨迹和态势,揭示民营经济发展客观规律。此外,还开展了商会发展分析、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和劳动关系状况及承担社会责任等一系列重点调研和专题研究,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紧紧围绕中心履行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5年来,各级工商联组织根据党和国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部署,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并开展了“民营企业家齐鲁行”“国际融洽会”等多项与地方政府合作经贸投资活动,举行了“光彩事业行”“民营企业招聘周”“捐建千所光彩学校”“招工扶贫”“中华红丝带基金”等系列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减少贫困、扩大就业和社会稳定等作出了重要贡献。
统计表明,5年来,仅光彩事业就累计投资1023亿元,安置358万人就业,帮助437万人脱贫。企业向光彩事业和社会公益活动捐赠钱物981亿元。
另外,各级工商联充分发挥组织网络健全、覆盖面广的优势,根据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需要,在协助政府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过程中开展了大量有针对性的协调工作。全国工商联与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商务部、科技部、林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分别建立起合作机制,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相关服务。
与此同时,各级工商联还运用多种形式、多个平台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融资、科技、经贸、管理服务和“走出去”服务,取得实际效果,并扩大了国际影响。如全国工商联在保持与德国、挪威、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商会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又与53个国家的政府和商会组织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了与一些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商会的交往;在国务院有关部委的统筹下,全国工商联和一些地方工商联参与大湄公河次流域和中亚地区经济合作组织的部分工作;积极参加世界华商大会,成功举办“亚洲制造业论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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