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上被撞严重影响学业 女研究生索赔18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东北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9 11:35:00 文章录入:billlee322 责任编辑:billlee

    新商报记者单淼

    一次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瞬间改变了研究生小孙的生活节奏,现在,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赶紧把课程补上,能赶上和同学一起毕业。

    在校门口斑马线上行走的小孙被飞驰而来的轿车撞伤,多处受伤的她治疗了半年多,花去医疗费数万元。她将肇事司机和车主起诉到法院,索要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共18万余元赔偿,沙河口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斑马线上被撞

    去年5月3日20时20分,宋先生驾驶大连市中山教学设备厂有限公司所有的桑塔纳轿车,沿黄河路由西向东行驶到辽师东侧时,将正在人行横道内行走的小孙撞倒,事故造成小孙全身多处受伤。在随后的住院治疗中,市五院对小孙进行手术治疗,出院诊断为右膝内侧副韧带、前交叉韧带断裂,后交叉韧带损伤,内侧半月板损伤;骨盆骨折,右髋部软组织挫伤;右坐骨神经损伤,头皮裂伤。医院对小孙实施了内侧副韧带修复术,前交叉韧带重建术,关节镜下。伤后从去年11月16日到今年1月19日小孙又住进中国中医研究院骨伤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

    经沙河口区交警大队认定,驾车撞人的宋先生负全部责任,小孙没有责任。

    伤残鉴定9级

    这次事故严重的影响了小孙的学业,膝部伤残也对她的自信心造成了不小的打击。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河口大队委托大连春柳法医司法鉴定所,对小孙的伤残等级、陪护和营养、合理休治时间进行鉴定。今年4月13日,由两位法医进行检查,对小孙的右膝外伤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定为伤残9级。伤后合理休治时间是一年;住院期间留陪护1人,适当加强营养。

    索赔总额18万

    为此,小孙将宋先生和车主大连中山教学器材设备厂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原告医疗费45501.6元,误工费31918,护理费11754元,交通费2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700元,伤残赔偿金53400元,营养费27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陪护人员住宿费2550元,法医鉴定费550元等,合计181487.8元。

    7月5日,沙河口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而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却对小孙在北京的治疗费用不予认可,理由是去北京治疗没有经过被告同意,这笔治疗费用该由谁出成了最大的争议。在法庭调解阶段,也因为北京治疗费用的争议导致调解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