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称导师为“老板”,自称是为导师打工的“员工”。高校导师和研究生的关系从师生变成了“老板”与“员工”——
近日,记者在江苏高校采访,发现越来越多的研究生把自己的导师称为“老板”,为何这样一个带有明显功利色彩的称呼会在高校流行?是学生叫错了还是导师做错了?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导师称“老板”助研为“打工”
研究生称导师为“老板”,自称是为导师打工的“员工”。高校导师和研究生的关系从师生变成了“老板”与“员工”,对此,导师和研究生各有说法。
河海大学传播学硕士生导师沈晓静副教授介绍说,研究生“给老板打工”是种通俗的说法,实际上应为“助研”。导师在高校可以申请到两种项目,一种是由政府长期设立的各类研究基金支持的纵向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863计划等,另一种是由政府或企业就某项目研究课题委托的横向项目。自国家实施“助研”制度后,导师争取到的这些国家或企业的研究项目可以挑选研究生参与,并且会根据工作量和贡献的大小,拿出部分科研经费给学生做报酬,因此学生把“助研”称为“打工”,把导师戏称为“老板”。南京大学一位在读博士按自己的理解阐释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老板不再有贬义。导师被称“老板”反映了高校在教学与实践上结合得更加紧密,缩短从科研到生产实践的距离,使得科研成果能更快地转化成生产力。
“但这也反映了师生间的经济利益开始浮出水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位姓于的同学向记者反映,导师称“老板”本无可厚非,但有些导师的实际做法太“老板”化了。导师以“锻炼能力”为名,大大小小的事都让学生做,查资料、做课题、清理杂务,甚至自身家务事也算在内,对学生指手划脚。在学生们看来,导师弄来的一个项目一般动辄几百万元,有名望的导师甚至上千万元,但当所有活儿干完之后,导师往往按每月三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劳务费”就把学生打发了,而赚的绝大多数钱都装进了导师个人腰包,因此导师早已迈入了富裕阶层,名利双收。南京师范大学的一位姓蒙的同学也反映,导师常常和学生合作写学术著作和论文,绝大部分工作的完成者其实是研究生,署名却以导师在前,甚至有时候研究生的名字都不会出现;或者从企业拉来一些与学生研究方向无关、研究“含金量”很低的课题,要学生来做,从中牟取利益,甚至有些导师自己公然开公司拉学生来帮忙做项目,俨然成为了真正的老板。
“老板”现象容易滋生学术腐败
面对高校出现的“老板”现象,许多研究生纷纷向记者表示:早已习以为常。甚至导师也说,“老板”现象在高校已是见怪不怪了。
“导师成为‘老板’,其实也是被现实所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一位教授感叹,现在大学普遍偏重科研,而且多以量化的形式进行考核。因此高校导师常常申报大量的课题,以发表论文取得成果。在使用资源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学生资源最容易被导师们拿来“开发利用”。
之前,导师与研究生是一种典型的“师傅—学徒”式关系,师徒间促膝畅谈、共同钻研,导师给学生传道授业解惑。长期关注高等教育的学者熊丙奇认为,导师称谓变成了现在的“老板”,实际上反映了高校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纯粹的师生关系已演变为老板和员工的雇佣、利益关系,学生需要导师提供项目与经费,以完成论文并获取学位;导师需要学生参与课题,成为自己“项目组”的“廉价劳动力”。一些研究生则向记者埋怨,导师带的学生多,经常顾及不到全部,就经常让高年级的师兄师姐带低年级的师弟师妹,甚至有些导师由于整天只顾挖空心思搞项目赚钱,连本科生的课,也让自己的研究生代上。
熊丙奇认为,这种现象很容易滋生学术腐败。以前在上海某高校,就发生过几位研究生因不满导师的“剥削”而集体将其“炒掉”的事件:导师在不进行任何层面上的指导和把关的情况下,直接让研究生代其著书,学生为了表示“无声的抗议”,故意连篇累牍抄袭别人的著作,因此引发了著作权官司,使得导师的丑行最终暴露出来。
采访中,南京邮电大学一位导师气愤地说:“老板”的这种做事方式,必将调教出一批类似的“老板”,而这些新成长起来的“老板”,也会谨记“恩师”的教诲。长此以往,校园就有可能变成急功近利的项目加工厂,使得毕业生专业知识缺乏、道德失范。
导师做好科研“导航人”
大学是一个学习型组织,除了必要的学术和业务氛围外,更要有人文和道德氛围。身教重于言教,因此,导师以身作则,做好领航人尤为重要。
许多研究生向记者坦言,如果导师不以“搞研究”的名义把他们当作赚钱工具的话,其实他们还是很愿意主动帮助导师做事的,并不计较个人报酬,因为在实践的过程中,可以锻炼各方面的能力,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而且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确实需要导师的帮助,比如说提供必要的经费来继续学业,钻研课题。河海大学研究生小孙就对记者表示:现在研究生上学通常很少让家里拿钱了,上学的费用除了自身获得的奖学金、在外打工赚的钱外,很大一部分生活费其实就来自导师的科研经费。
小孙形象地向记者说:导师面前有一根隐形的线,要做导师,还是老板?以此线为标准,逾越了就成为老板。因此,导师要把握好一个度,不能成为商业利益下的驱使者。有人指出,要改写目前师生形成的利益关系,关键在于导师的“导”字上。
“导师在让学生参与一些研究课题或项目时,首先应该考虑学生能从中学到什么?什么方法对他们进行科研指导最好?”河海大学沈晓静副教授介绍说,如果学生在课题和项目的参与中,得到的仅仅是金钱的酬劳,而在科研能力方面没有得到实际性的帮助,那么这不仅浪费了学生宝贵的学习时间,更严重的是减少了科研人才的输出。导师除了布置任务给学生外,更重要的是当好学生的“导航人”,在科研方法、途径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指导,并在交叉学科以及创新思维方法上进行引导和训练,使学生了解到学科的最新前沿。
南通大学王德明教授说,如何使导师回归原位,不做“老板”,是一个值得研究并亟待解决的问题。导师和研究生关系需要重新设计,让它摆脱功利的色彩并促其更健康地发展。 (记者郑晋鸣 周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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