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07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六大变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7 11:42:5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北京考试报记者 王兆鹏

  2007年研究生考试即将举行。仔细梳理我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改革内容、进程及未来发展方向,发现有六大变化。

  变化一 17校试点培养机制改革

  2007年将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17所高校试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改革后的研究生将不再区分公费和自费,采取奖助学金的方式资助优秀研究生的学费和生活费。没有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将自费承担所有学费。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意味着我国沿用多年的研究生培养类别停止使用,研究生招生不再有“计划内”、“计划外”、“公费”、“自费”之分。按初试、面试综合评价排名,分别确定硕士、博士研究生所获资助的类别、等级和标准,这将改变目前我国研究生培养中“一考定终身”的现状。

  点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本年度考研最重大改革之一。很多考生把这项改革简单地认为是收费改革,实际上,培养经费改革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这次改革的核心是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资助制和导师负责制,这将激发研究生和导师的积极性,更有利于创新型研究生人才的培养。

  变化二 三大学科实行专业课统考

  从2007年起,教育学、历史学和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将由4门调整为3门,其中政治理论和外国语不变,满分值仍各为100分,两门专业课考试将合并为一门专业基础综合考试,满分300分。

  三大学科门类实行全国统考,这是教育部首次将这些专业由以往各研招单位自主命题、自主阅卷调整为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调整后的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科目为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的综合考试,主要考查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学科基本素养。

  点评:今后初试改革将更加科学地设定考试科目及内容,适度拓宽业务课考试范围,不再是简单地考查几门本科课程,从而减少应试的几率。此后,这项改革还将在其他学科门类稳步推进,最终实现所有专业课初试全国统考。

  变化三 研招报名查验学历证书

  教育部规定,从报考2007年硕士研究生开始,“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已获得的学历证书原件,且须符合所报考的考试方式规定的获得学历年限要求。”

  就是说,每年11月份考研现场确认时,考生必须出示本人学历证书原件,考生必须在每年10月份之前拿到学历才能报名考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能拿到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点评:此项要求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核实考生报考资格,防止弄虚作假。但研考报名查验学历证书,影响最大的是下半年毕业的本科自考生,因为拿不到本科学历证书,只能推迟一年报名。对此,考生可通过变通的办法报名:先用专科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资格报名,等进入复试后再向学校出示本科毕业证书。

  变化四 增加推免资格院校和推免生比例

  教育部今年批准武汉科技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重庆邮电大学、北京电影学院等20所高校新增为具有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院校,这些学校从2007年开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同时,还进一步扩大了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比例:设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5%左右确定;未设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高校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5%左右确定。经教育部确定的人文、理科等人才培养基地的高等学校,按基地班招生人数的50%左右单独增加推免生名额;对国家发展急需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推免生名额。

  点评:教育部对年度推免生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还可以获得破格推免。这有利于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招生单位间及不同学科间加强交流,实现优势互补,不利之处是增加了全国统考考生考研的难度。

  变化五 自定复试线高校突破34所

  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将继续推进自主确定复试

分数线的改革试点,在目前34所试点高校的基础上,适度扩大试点高校范围。自2003年起,教育部在北大、清华等高校开始试点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至今试点已经进行了4年。明年将在此基础上适当扩大试点范围,推动此项改革的健康发展。

  开展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北大、清华等试点高校在提高选拔的有效性和整体质量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利于形成在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指导、管理下自主招生与自我约束的有效机制。

  点评:增加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试点高校有利于进一步扩大高校自主权,使能力突出的考生在这种选拔制度下脱颖而出,只会应试的考生将很难取胜。此项改革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高校在扩大自主权的同时,要加强外部监察监督和内部自我约束。

  变化六 考研复试地位进一步强化

  教育部要求,2007年研究生招生将进一步强化复试的地位和作用,体现招生单位和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自主权。今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改革以考查考生能力为主,在招生过程各环节中都坚持把能力考核放在突出位置,而复试是考核能力的最重要环节。

  复试将更加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特别是创新精神和能力的考核;考查范围更加全面,考查方法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涉及初试科目改革的高校还将适当扩大相关学科门类的差额复试比例,并对复试科目、复试内容等相关工作做出相应调整。

  点评:进一步提高考研复试的地位,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考查,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是我国“

十一五”期间研究生招生改革的着眼点,是我国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又一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