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硕联考招生院校招生包括以下四个类别:
1.计划内国家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招生时定向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
3.委托培养:招生时委托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不转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承担,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委托单位工作。
4.自筹经费:招生时学生和学校签订合同,培养经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将转入学校,毕业后由学生自主联系单位,学校推荐,并负责开出就业报到证。
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收费标准各校有所不同,一般在每年7000元—9000元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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