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是为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我院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司法实务能力的培养。我院成立法律硕士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加强教学与科研、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内容安排有所侧重,体现高层次、宽基础、实务性的特点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必修课有邓小平理论、法理学(含司法伦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学和商法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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