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04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一、报名时间:2003年11月10日—— 11 月14日

二、考试时间:2004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三、学制:3 年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专科毕业后有两年(从大专毕业后到录取为硕士生,时间到当年的9 月1 日)或两年以上学习、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的同等学力考生。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专业学位除外)。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五、报名须知: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均须持有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学教师需持县教委)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报名;

2.普通高校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推荐报名;

3.其他人员须持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和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报名;

4.凭以上证明材料到当地报名点报名,按当地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数额交纳报考费。长春市内及长春地区的考生到我校报名。经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 硕士生报名信息卡" ,领取《报名登记表》。考生在交回报考登记表时,必须附一份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附一份外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六、有关事项:


1.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打" ★" 号的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

2.2004年我校硕士生招生规模在5000人左右。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人数包括推荐免试生,计划内非定向、定向生,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时各招生专业将根据生源、考试情况和社会需求,调整招生计划。

3.同等学力考生只能选报招生专业目录上所规定的学科、专业,并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学科专业、方向已在备注栏内注明,没有注明的不招同等学力考生。

4.同等学力考生、外语类跨专业考生和各方向规定需加试的跨专业考生,须加试所报专业大学主干课两门。

5.对符合国家复试规定基本要求的考生,在复试时要进行专业外语、专业课复试和综合面试。有关专业课复试科目已在备注栏内注明。复试形式:口试或口笔兼试。

6.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录取标准,注意优先选拔外校考生和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重视录取跨学科专业应试的考生。如因名额所限,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我们将尽量调剂到本校相近专业和兄弟院校录取。

7.全国硕士生招生采用机读卡采集考生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必须严格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名填涂手册》和有关说明,正确填涂信息卡。

8.凡在报名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招生工作中的哪一个阶段被发现,一律取消其报考、考试或录取资格。

9.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另发。

七、综合考试试题种类


(一)预防综合: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

(二)化学综合:含无机化学、物理化学、物质结构、分析化学、有机无机化学实验技术。

(三)口腔综合:含免疫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口腔解剖学、口腔生理学。

(四)生物综合:含动物和人体生理学、动物生态学、发育生物学、人体组织解剖学、遗传学。

(五)护理综合:含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护理学导论。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将以" 一切为了考生" 为宗旨,热忱地为全体考生服务。

热烈欢迎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我校研究生!

备注:2004年吉林大学法律硕士招生人数为130人(限招非法律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全部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