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04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我校2003年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约80名,全部为计划外委托或自筹经费培养。
一、报考条件1.符合全国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2.限招非法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应届本科生及大专毕业生。大专毕业生需工作二年以上。

二、报名事项1.报名时间:200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交复印件),缴纳报名费。

三、考试

1.考试为全国联考方式(时间与全国统考时间一致)。

2.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试题;

3.二门业务课即专业基础(刑法、民法)和综合考试(含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 ,为全国联考试题。

同等学力复试中加试科目为:①经济法、②诉讼法

四、录取

根据我校自主划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择优录取。

五、学制:学制两年半至三年,脱产学习。

备注:2004年四川大学招生人数为100.

招生目录

102法学院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030180法律硕士
100
①政治②201英语③专业基础(刑法、民法)④498综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