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非法学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原毕业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以下13个专业毕业的考生不能申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4.在校期间未曾受过任何处分。 二、申请办法 申请者请访问北大研招主页,查阅2005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下载申请表格(同其它专业)。并于9月27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法学院法律硕士办公室(法学楼5108室)。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三、申请材料 《北京大学200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要求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法学领域和我国法律界的了解和认识,以及在攻读法硕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毕业后的预期就业目标等。其它材料均按《招生简章》中《关于申请攻读北京大学200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提交。 四、复试办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组织的差额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合格者,参加法学院组织的面试。 1、笔试考察主要内容: 1)逻辑推理能力:通过生活中一些常见的案例,让考生从普通人而非法律人的视角进行分析判断,以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和推理能力,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和写作能力。 2)论文写作能力:通过提供一些有关社会公共政策(社会、经济、政治、法律等)方面的热点话题或背景资料,请考生写出一定字数的论文,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思维清晰、文字语言表达流畅,以此考查考生的阅读知识面、对社会问题的把握程度以及语言文字水平和表达能力。 2、面试考察主要内容: 思维状况、反应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五、录取手续 经法学院复试合格并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持我校研招办的接收函,到所在院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一般为11月10日至14日)到所在院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无法录取。 六、录取类别 自筹资金培养,培养费见2005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七、其它信息 关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详细信息,请访问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或法学院主页参阅招生简章和有关宣传资料。 八、联系办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办公室(法学楼5108室)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红二楼2102室)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4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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