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山西大学于1999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全国28所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作为提高政法系统及其他政府部门从事法律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培养高层次应用性法律人才的重要渠道,适应了国家“依法治国”的需要,受到了司法部门和广大在职法律从业人员的欢迎。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继续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员。
一、专业性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是一种研究生层次的教育,同时又是一种以法律职业为背景的法律专业教育。同法学硕士相比较,法学硕土主要培养面向法律教学和研究的专门人才,而法律硕士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务部门和管理岗位的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五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如政府、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金融、保险、对外经贸、仲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处、军队法律部门等机关、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工作者、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4年7月31日。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
报考者本人填写《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山西大学研究生学院获取或在“学位中心”主页下载),一式三份,分别贴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吋免冠照片一张。填写完毕后,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政法系统的考生还需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者,于 7月10日—22日,通过互联网登陆山西省学位办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于7月28日—31日携带本人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身份证三证的原件、复印件、经报考单位审核同意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以及报名考试费(每科100元)到山西大学进行资格审查、数码照相、报名信息确认,逾期不予办理。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者,直接到山西大学报名,填写(现场录入)报名信息、照相。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即使参加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刑法)、综合考试(含宪法、法理、中国法制史),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在全国联考工作结束后,山西大学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的3门科目实行全国联考。
五、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课程考试时间:10月23日、24日。
六、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由山西大学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山西大学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自定招生名额。
七、学 制
学制为两年半,每学期集中学习两个月。
八、住 宿
由于我校住宿条件的限制,无法为学员安排与在校全日制学生同等的住宿条件,学校可协助学员联系住宿,食宿费用自理。
九、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山西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山西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十、 学 费
24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