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与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5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非政法系统考生也可以报考,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共计4门。其中,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3门由全国统一命题。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命题。 三、报名手续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者在7月上、中旬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hnwb.henau.edu.cn/,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同时下载并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的《资格审查表》需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2.现场报名:于7月下旬持加盖单位公章的《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与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河南农业大学现场报名点河南大学工作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不经审查备案者报名无效。然后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只网上报名而不现场报名者无效。 省外考生可以提前将有关材料邮寄至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在当地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四、考试 考试时间为10月下旬。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由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试卷全部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评阅,初试成绩预计12月下旬下达。政治理论考试和专业综合复试安排在2006年3月中、下旬进行。 五、录取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初试成绩、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与专业综合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培养方式及费用 对合格考生以委托培养方式录取,培养费为每生24000元(含课程、论文指导和答辩费,不含教材费及其它费用)。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我校研究生教育的一部分,按照国家规定的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学制三年,主要利用寒暑假或法定假期上课。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校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就读期间不转任何关系,学习结束回原单位工作。 七、学位授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对课程考试合格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相应学科的硕士学位。 九、考试辅导资料 1.英语辅导资料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 2.专业复习资料为:《2005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写)。
注:以上信息若有变化,以上级关于2005年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文件为准。我校也将按上级文件内容对本简章进行调整,请随时关注这方面的最新信息和研究生处网站主页上的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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