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一、培养目标
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以及法律监督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
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5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4年7月31日。
三、招生人数
本年度计划招生150人。
四、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通;其余3门全国联考。
五、联考参考资料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写的《2004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版)。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六、报名方法
  2004年在职攻读专业学位报考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填写资格审查表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下载《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可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 www.cdgdc.edu.cn/scb.zip),本人先填写该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贴好照片(二寸)后须在照片处加盖考生本人所在单位公章,获得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并在资格审查表相应栏目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即可上网报名。三份资格审查表一份由我校留存备案;一份供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由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存档;一份由报考者自己收存。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工作安排在7月12日—25日进行,网址请各位考生关注学位中心网站http:// www.cdgdc.edu.cn及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zzlk.ccut.edu.cn。报考者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有关考区网上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然后于7月28日—31日到我吉林大学南校区逸夫图书馆报告厅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3.资格审查
  考生持填写完毕并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法律实际工作的工龄证明于7月28-31日在我吉林大学南校区逸夫图书馆报告厅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办理。
  4.现场报名
  (1)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在2004年7月28日至31日到吉林大学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程序
  A、交验身份证、资格审查表(照片、身份证、本人三对照);
  B、根据网报编号,查询个人网报信息表;
  C、现场照相,打印“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
  D、本人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签名、交费。
  考生可在吉林省指定地点考试;经我校同意,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考试。
七、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4年10月23日、2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政治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八、录 取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录取人数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
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给予优惠政策优先录取:①立三等功以上;②被评为(地)市级以上先进个人;③在政法实际部门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④在政法实际部门工作十年以上且为本单位业务骨干。
  九、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为在职半脱产学习,每年集中授课2次,每次45天左右。两年共集中授课4次。第三年如学分修满可转入硕士论文撰写阶段,硕士论文在导师指导下进行。
  2.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均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其所有待遇。
  3.学制3年。
十、学 费
学费三年共计27000元(含学位论文答辩费)
 十一、联系方法
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地址:吉林大学前卫南校区东荣大厦07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