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5]36号)精神和要求,现将2005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工龄5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5年7月31日)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二、招生名额:自 定 三、资格审查 (一)报考者先登录安徽大学研究生部主页(HTTP://www.kaoyantj.com/kaoyanimg/article/2005-7/16/200571616157596.doc/),下载《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分别贴近期同底版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请填写“法律硕士”。 (三)报考者在7月28-31日到我校研究生部(安徽大学主校区老图书馆西门一楼)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届时须出以下材料: 1、签有省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一份留研究生部,一份用于报名,一份自己留存);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5、提供标准信封三个(贴上邮票、写明通信地址),寄发成绩单、复试通知书、录取通知书。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第一步:网上报名:7月15-25日登陆安徽省统考办网站(http://ahtkb.hfut.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第二步:报考者在7月28-31日到我校研究生部(安徽大学主校区老图书馆西门一楼)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第三步:现场报名:经我校研究生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资格审查表到合肥工业大学(南区)研究生院办公楼(斛兵塘东侧)现场报名点交验《资格审查表》、报名考试费并照相。 特别提示: 1、只进行网报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或只进行现场报名而未进行网报者,此次报名无效。 2、未经我校研究生部资格审查直接前往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报名照相者,此次报名无效。 五、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科目为英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均为全国联考。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 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只限报考黑龙江大学。 六、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5年10月22日、23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时间待联考后另行通知。届时考生请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复试。 七、联考辅导资料 《2005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2005年第一版第2次印刷。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200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外语考试科目大纲已作重大修订。修订后,所有外国语科目考试(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将不再统一组织听力测试,而是增加口语交际题型(仍为笔试选择题)。考试时间由原来的180分钟缩短为150分钟,其中客观题和主观题分时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90分钟和60分钟。修订后的大纲6月份正式出版。 八、专业学位代码:410100 九、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我校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安徽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安徽大学研究生部 二○○五年六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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