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含原华西医科大学)2005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我校2005年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约120名,全部为计划外委托或自筹经费培养。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2.限招非法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应届本科生及大专毕业生。大专毕业生需工作二年以上,其他要求同硕士生招生说明第十条。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05年全国实行网上报名。①网上报名时间:2004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chinayz.com.cn/;②现场确认时间:200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交复印件),缴纳报名费。
三、考试
1. 考试为全国联考方式(时间与全国统考时间一致)。
2. 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试题;
3. 二门业务课即专业基础(刑法、民法)和综合考试(含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试题。
同等学力复试中加试科目为:①经济法、②诉讼法
四、录取
根据我校自主划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择优录取。
五、学制:学制两年半至三年,脱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