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2004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法律服务以及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高层次的应用型和复合型管理人才。
一、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 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二、 招生规模:30名
三、 报名时间:200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四、 报名地点:考生可在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指定报考点报名,在成都地区的考生可直接到西南财经大学报名。
五、 报考科目:
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律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
六、 考试时间:2004年1月10日—11日
七、 录取与培养:
法律硕士(J.M)按计划外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录取。被录取人员一般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关系。
法律硕士(J.M)采取全日制教学方式,学员须全脱产学习。学制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