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院计划,为适应我省对高层次行政管理人才的需求,给难于脱产的优秀在职人员提供接受正规研究生教育机会,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2005年招收非全日制在职委托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行政管理 (专业代码:120401) 二、学制、学历与学位 学制三年。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国家承认其研究生毕业学历和硕士学位。 三、招生对象及人数 面向广东省招生,招生人数20人。 四、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中山大学研究生院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不少于四年或研究生毕业后工作不少于两年,业务优秀,已发表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为单位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 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可以报名参加我校为在职人员举行的单独考试。 五、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照相时间(2004年11月中旬,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直接到中山大学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打印报考材料等报名手续。网上报名具体方式及具体时间请于2004年9月浏览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4、请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名后即到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204室登记考生姓名及联系方式。 六、考试科目:政治、英语、管理学、行政管理学 七、复试科目:行政管理综合考试 八、考试时间:2005年1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九、考试方式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四门初试科目的试题均由我校命题,采用闭卷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三小时。 十、录取方式 根据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由我校择优录取。 十一、收费标准 每人每年10000元,按三年计收。 在职学习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他福利待遇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学生来校听课和接受老师指导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由个人自理。 十二、上课地点、学习方式 上课地点:中山大学 学习方式:在职学习,周末周日上课。第一、二、三学期内完成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通过中期考核及开题报告后进入硕士论文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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