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深圳研究院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武汉大学深圳研究院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1、 招收专业:传播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国际贸易、工商管理硕士(MBA)
2、考试方式:单独考试、国家统考(MBA为全国联考)
考试科目:
 
研究方向代码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050302传播学
01传播理论
02广告传播
03广播电视传播
04网络传播
05图像与动画设计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11法语或212德语③316综合知识(含基础写作,中国古代文学或中国现代文学)④408传播学概论
复试笔试科目:①新闻传播史②广告传播理论与实务③广播电视理论与实务④网络传播理论与技术⑤图像动画设计理论与技术;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广播电视概论、新闻学概论②广告学概论、广告策划③广播电视概论、影视艺术概论④新闻学概论、计算机基础⑤装饰设计、色彩学
020206国际贸易学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11法语或212德语③304数学四④427国际贸易(含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国际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政治经济学②西方经济学
120280工商管理硕士
 
 
①199综合能力②299MBA英语
具体有关政策按国务院学位办及全国MBA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030107经济法学
01经济法基础理论
02企业公司法
03金融法
04竞争法
05宏观调控法
06财政税收法
07社会保障法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11法语或212德语③327综合知识(含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④444经济法与商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中国法制史②知识产权法
030109国际法学 
01现代国际法
02国际组织法
03国际人权法
04国际刑法
05国际法史
06国际知识产权法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3日语或211法语或212德语③327综合知识(含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④446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史(1917年后)或447国际法与法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中国法制史②知识产权法
07比较国际私法
08国际民事诉讼法
09国际商事仲裁法
10区际冲突法
11国际统一私法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11法语或212德语③327综合知识(含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④448国际法和国际私法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中国法制史②知识产权法
12国际投资法
13国际贸易法
14国际金融法
15海商法
16国际税法
17世界贸易组织法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11法语或212德语③327综合知识(含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④449国际法和国际经济法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中国法制史②知识产权法

  报名条件:
1、单考条件:本科毕业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4年的优秀在职人员(含4年,即2001年9月前本科毕业)可报考单独考试。
2、统考条件:本科毕业未满4年或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即专科毕业满两年(期限止于05年9月1日)且取得CET-4级合格证书),可到所在地、市招办报名,参加统考。
3、MBA报考条件:本科毕业满3年或专科毕业满5年
报考事项:
①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学历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200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时间、地点请见网上通知。
③初试时间为2005年1月,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根据教育部新的规定,2005年外语考试初试不考听力,外语口语、听力测试部分将在复试时进行。
复  试: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政审方能录取。复试形式有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等,复试重在考查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毕业文凭与待遇:深圳上课,在职学习,学习年限三年。硕士研究生班学员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者,发放武汉大学研究生毕业文凭,授予相应专业的硕士学位。
报名及咨询地点:请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到如下地点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