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05年招收攻读房地产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简章(单独考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为了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中国人民大学2005年在 建设部、国土资源部 系统内招收 房地产经济学 专业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 12 人,招生对象均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参加中国人民大学组织的单独考试。
院系所代码: 128 专业代码: 020223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科研论文(技术报告)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
3、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人员须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5、报考人员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由招生院系按系统组织生源。考生所在单位负责推荐。
2、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报名、初试费150元。
交费后一律不退报名费。
网上报名时间:
2004年10月8日—10月31日(每日早8:00——晚23:00),
网址:www.chinayz.com.cn
11月12日到我校办理照相等报名手续。
3、报名程序: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上述时间网上报名。
2)、报考人员须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于11月12日到中国人民大学多媒体教学楼4101教室办理照相等报名手续。
3)、报考人员必须于复试时将下列材料交到报考院系所:
⑴.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
⑵.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书;
4)、考生应保证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和所提交的全部报名材料一致并符合本人真实情况;如有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科目
(1) 111 政治
(2) 211 英语
(3) 701 基础课:数学(含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

(4) 807 专业基础课: 综合考试(含经济学基础、房地产经济与管理)
初选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复试,复试时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2.考试时间
2005年1月22日、23日。
3.考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四、录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拟录取的考生应同中国人民大学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按规定交纳培养费,然后由中国人民大学发出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方式
1.在职学习,学制3-4年。
参照中国人民大学 房地产经济学 专业硕士研究生2005年培养方案设置课程。
2.单独考试硕士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不转人事关系,不转工资关系,医疗费由考生原工作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六、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