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性质和培养目标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要掌握某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又要懂得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二. 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学科领域和人数 (一)报考条件: 具有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基础教育第一线教学经历,热爱本职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较强,身心健康;只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二) 招生对象: 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三) 招生学科领域: 1.教育管理 2.学科教学(数学) 3.学科教学(物理) 4.学科教学(化学) 5.学科教学(生物) 6.学科教学(地理) 7.学科教学(语文) 8.学科教学(历史) 9.学科教学(英语) 10.学科教学(思政) 11.学科教学(体育) 12.现代教育技术 三. 入学考试 (一)考试科目: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政治理论。 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三门统一命题,实行全国联考;专业、政治理论由学校自行组织命题。英语考试增设听力测试(满分15分),测试成绩不计入外语总成绩,只作为学校录取时参考。 学校命题的专业考试科目如下: 教育管理、语文专业:写作;物理专业:普通物理(力学、电磁学部分);数学专业:高等数学;化学专业:无机化学;生物专业:普通生物学(生命的延续部分);地理专业:人文地理学;历史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史;英语专业:应用语言学与二语习得;思政专业:邓小平理论;体育专业:学校体育学;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教育技术学。 四. 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采取半脱产学习与在职兼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课程学习阶段:半脱产形式,周五至周六脱产2天以及利用寒暑假时间集中学习。 论文撰写阶段:在导师指导下,边工作边撰写论文,至少累计有2个月在校。 课程学习时间1年半至2年,论文撰写时间1年半至2年。 五. 录取和学位授予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学员完成课程学习,获得相应学分,方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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