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具有较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 几年来,东北师范大学在教育硕士培养方面积累了许多工作经验,已培养了近千名毕业生,生源遍及辽宁、黑龙江、吉林、内蒙、河北、河南、陕西、江苏、广东、安徽、新疆、山东、山西、贵州、浙江、云南等省区。大部分教育硕士经过学习深造,已成为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许多人被列入到优秀人才重点培养的行列,有的教育硕士已成为学校领导或已被列为校级领导的培养对象,这些人在思想、业务和科研上都有了明显的提高,深受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为了使更多的中小学教师了解有关教育硕士的招生情况,特作如下介绍和说明: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层次相同,都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形式,二者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培养应用教育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高水平的中小学教师和管理人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同,其培养方式以课程为主,修完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可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式为脱产、半脱产和寒暑假集中授课三种。学制为二~四年。(详见有关规定) 2.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含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中有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调研员或干部。 3.报考条件 在招生范围内,具有学士学位和三年以上一线教学经历者均可报名。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学士学位者,须具有中学一级或小教高级(或相当的)教师职称方可报名。 4.招生专业 今年我校在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语文、历史、英语、音乐、美术、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等14个学科专业方向招收教育硕士。 5.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为外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和政治理论共五门,均为笔试。其中专业课、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命题,其他三门为全国联考科目。 联考科目与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04年10月末或11月初。 政治理论考试时间由我校自行确定。 6.录取标准 今年教育部授权我校自行确定录取标准。2003年我校的录取标准为单科30分,总分160分或单科40分,总分150分。 8.入学时间:2005年春季。 9.审查资格和报名时间:2004年7月或8月。 具体报名办法和时间请参看招生简章。未尽事宜请与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竭诚欢迎全国中小学教师报考东北师范大学!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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