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小组的组成原则和人数 1、复试小组成员由相关学科、不同研究方向、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导师组成。 2、复试小组成员每组3人。 二、专业课考核的形式和要求、参考书目、考核时间 1、专业课考核分为笔试和口试两种方式,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考核时间:笔试30分钟,口试15分钟。 3、考试科目:《伦理学》。 4、参考书:《伦理学教程》,罗国杰、马博宣、余进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一版,2000年第14次印刷。 三、外语听力、口语复试的形式与要求 外语听力考试时间30分钟,采用播放听力磁带的形式进行考试;外语口语采取抽签选题朗读和考生与教师交流两种方式,要求语音语调正确,表达自然流畅。 四、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1、加试科目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或《民法学》(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向)。 (2)《社会科学综合》。 2、参考书目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编 (2)《民法》,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和高教出版社合作出版。 五、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和排名办法 1、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或实际操作成绩×60%+口试成绩×20%+外语听力×10%+外语口语×10%+附加分 2、按照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综合排名,确定录取的顺序。 计算办法:排名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六、附加分 考生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可另加5-10分。具体标准:国家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加10分,国家核心期刊第二作者或其他刊物的第一作者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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