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学科教学·化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具有高水平从事申学化学教学的骨干教师。

此类人才的基本规格如下:

(一)热爱教师职业和化学教学工作,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与研究。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具有较宽厚的文化基础与化学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教育学和教学论的素养。在化学教学方面视野开涵、现代意识强。能胜任教学业务骨于的任务,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研究能力。

(三)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四)身心健康。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申学一级教师职务,并有三年以上申学化学教学工作经历,教学效果良好的申学化学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报考者必须经过所在学校推荐。 招生采取计划内全脱产。脱产与在职、在职攻读等形式.

(二)入学考试

1、入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采取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或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合考试的方式。

2、考试科目:统考科目为政治理论。外语、心理学、申学化学教学论、综合考试(无机化学、有机化学);联考科目为外语、教育学、心理学、化学综合(无机化学、有机化学)。

三、学习年限窍培养方式

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

脱产攻读学位者学习期限一般为二年(其申一年半在校学习。修满课程学分;最后半年回原单位实习,并结合孝职工作撰写学位论文)。 脱产与在职攻读学位者学习年限三年(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儿最多不超过四年。

脱产与在职攻读相结合攻读学位者,学习年限为二年半,其申第一年脱产学男。后一年半回工作单位进行研究性教学实践活动和论文工作。

四、研究方向

中学化学教学。

五、课程设置

按一年时间安排课程学习。课程设置以宽、新、实为原则,分为学位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前两类为必修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

(一)学位课程(15学分)

1、马克思主义理论 3学分

2、教育学原理 3学分

3、化学教学论 3学分

4、教育心理学 3学分

5、外语 3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程(15学分)

1、现代化学与申学化学 3学分

2、中学化学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 3学分

3、化学实验设计与研究 3学分

4、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3学分

5、教育技术学 3学分

(三)选修课程(至少4学分)

1、课程论 2学分

2、中外教育史 2学分

3、学习理论 2学分

4、德育原理 2学分

5、班级社会学 2学分

6、教育评价与测量 2学分

7、化学与社会专题讲座 2学分

8、化学思维培育研究 2学分

9、现代仪器方法简介 2学分

10、化学文献(含中学化学教育文献) 2学分

11、化学教学艺术论 2学分

12、化学疑难实验研究 2学分

13、现代化学进展 2学分

14、科学思想史 2学分

15、化学科学方法论 2学分

16、专业外语 2学分

17、心理咨询 2学分

六、教学方式

以课程学习为主,采用讲授、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案例教学;强调学生自学,组织咨询辅导;加强实践环节,安排化学教学实践活动。实践活动在学员工作单位进行,也可在学校实践基地进行。学员实践结束时,应提交两份教案及相关的教学评价。成立导师组,负责指导研究生,导师组中应聘请中学高级职称、科研能力强的教师参加。

七、学位论文工作及学位授予

学员修满学分后方可迸人撰写学泣论文阶段学位论文选题域研究申学化学教学申的重点实际问题为主。在学位论文评阀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申,必须至少有一名从事申学教学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化学教师参加。论文答辩通过者。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