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04年教育硕士、高校教师接收外校考生(即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调剂办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一、分数要求

1.报考教育硕士的考生:
  
  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三门联考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70分,单科最低成绩不低于4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2.报考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
  
  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90分。

二、调剂办法

  请考生于1月24日前将“本人调剂申请”,“资格审查表”原件,成绩单原件(包括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下发的“200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单”和原报考院校下发成绩单[注明报考专业]),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职称证明)复印件和调剂押金500元(待考生报到时退还,如被录取但未来报到者不予退还)寄送研招办。
  

注:1.我校入学时间为2005年3月;

  2.如不能按时就读,在已报到的前提下可提出休学申请(一学期或一学年);

  3.因调剂数额有限,如申请调剂专业名额已满,研招办会将调剂材料及押金从速退还;  
  
  4.请考生在调剂材料中写明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手机)以便及时与考生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