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加快基础教育师资和管理队伍的建设,培养高层次的基础教育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促进我国基础教育教学及其管理水平的提高,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河南师范大学2003年继续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Ed.M)研究生.
一、学位性质和培养目标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Ed.M)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于科教兴国的战略目标,服务于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将逐步成为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任职或担任较高级职务的资格条件之一。
二、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在基础教育第一线工作三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3年8月31日),热爱本职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较强,身心健康的(1)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2)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而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三、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学科教学(化学) 30 ①英语②教育学③心理学④普通化学(有机、无机部分) ⑤政治
考试方式 ①②③为联考科目,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④由我校命题,统一考试⑤由学校对拟录取人员组织单独的命题考试
四、录取
今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分数线仍由培养单位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学位办[2003]52号)精神,招生单位收取学费时,应按学分收取,不按学年或学期收取,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收费标准为165元/学分,共37学分,学位申请费5000元,合计收费为11000元/人。河南省普通中小学教师被录取为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省教育厅将给予资助。
五、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
录取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纳入我校正规研究生培养,学习年限三年,教学标准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编印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进行,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其中第一年脱产在校学习学位课程。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不必参加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六、报名、考试及费用
1.报名前准备工作:报考者认真填写《200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学位办[2003]52号附件三,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此表可在学位中心网及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一式三份,分别贴近期同底版一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报考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填写推荐意见的同时,须在报考者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
报考者需于现场报名前到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可函审),为方便广大考生,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将在现场报名期间(8月25—31日)到河南农业大学现场办公,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在8月25—31日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到河南农业大学现场报名,交验“资格审查表”、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同时领取《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并认真阅读。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内容后,签名确认。
3、报名费用:根据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03]33号通知,收取报名考试费400元。
七、联考辅导资料
联考科目英语、教育学、心理学辅导资料可到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购买,也可在现场报名期间购买。联考科目英二及专业课辅导资料由报考者自行解决。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复习参考书目《普通化学》第三版,浙江大学普通化学教研室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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