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现将有关事宜介绍如下:
一、 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 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制为二至四年。脱产一年集中上课。
三、 报考条件

1 .具有学士学位。未获学士学位的普通中学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2.具有三年以上第一线教学经历,业务较强。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 招生对象

在职的普通中学专任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


五、考试科目

外语(英日俄选一)、教育学、心理学、普通生物学。4. 主要参考书:外语(英日俄)、教育学和心理学三门联考科目统一编定考试大纲和复习指南。专业参考书:学科教学论(生物):《普通生物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 陈阅增主编


六、录取的考生为原单位委托培养。考生在被录取前需三方(培养单位、委托单位和考生本人)签订委托培养合同,并一次性交纳培养费及手续费。录取时交委托培养费12000元。在学期间不转工资、人事等关系,享受原单位福利待遇,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