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一、招生宗旨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旨在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该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要掌握某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又要懂得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二、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
具有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5年7月31日)的在职普通中学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其他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其他中级职称)教师职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招生专业(方向)、考试科目
☆ 招生专业(方向):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等5个专业(方向)。
☆ 考试科目:4门。全国联考科目3门,即教育学、心理学、英语(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方向的考生考英语二);专业课1门,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参见附表)。政治理论课在录取后由我校考核。
四、学制、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 学制:3年。我校学制一般为3年,对于个别学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完全按照规定时间到校学习,可适当延长学制,为3至6年。
☆ 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培养方式。根据在职人员工作特点,课程学习集中在节假日及寒暑假进行,课程学习完成后边工作边做学位论文。
☆ 学位授予: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由我校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五、报名手续
报名手续包括: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三者缺一不可。
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8日至23日,所有报考者必须在此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可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网址为:)查阅各地网上报名的网址。报考者在此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广东省学位办网址是),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现场报名时间: 7月28日至31日(星期六、日正常报名),考生本人要带有效身份证、凭在网上报名获得的网报编号到现场报名点照相、缴纳报名考试费和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现场报名地点见省级主管部门网站上的通知。现场报名点的所在城市,也就是考点的所在的城市,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现场报名点。广东省的现场报名点地址是: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3楼、②深圳市南油路深圳大学研究生楼。
报考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需本人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 (网址为:) 下载或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 ,统一为A4纸格式。考生按要求填好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并贴本人二吋免冠近期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上和“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加盖公章。在资格审查时间内,考生本人必须持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连同学士学位证或大学本科毕业证和中教一级(或相当的)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交专业课考试命题、制卷、阅卷费30元。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05年7月28日至31日(周六、周日照常进行),广州大学研究生处办公室(广州市广园中路248号广州大学广园校区8号楼338室)。
外省考生请于7月20日前将上述资格审查表连同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工作时间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挂号寄送我办审查,入学后查验原件,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学习资格。邮寄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248号广州大学研究生处办公室梁树开收,邮编510405。邮寄专业课考试命题、制卷、阅卷费(30元)时,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的学科专业方向。
六、入学考试
考试日期:2005年10月22日、23日。
考试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考试成绩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12月底公布,考生届时可到报名网站中查询或拨打声讯电话查询。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由我校择优录取。我校2005年计划招生150人。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也可自行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考生被我校录取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后,将于2006年春季入学。录取后的教育硕士生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教育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八、学费
全部学费为18000元(不包括书费、资料费及住宿费等)。分三年支付,每年6000元。也可以一次性付清。
九、其它
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
教育学、心理学: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
英语:使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学科教学·英语专业: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
为了方便考生,我校订购了一部分英语考纲和教育硕士专家指导小组组织编写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大纲和复习指南,考生可在来我校资格审查时购买,卖完为止(不办理邮购)。考生也可直接和北京联系邮购,(英语考纲:电话,联系人邢华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大纲和复习指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考前辅导班
为帮助考生备考,我校在考生报名后将举办考前辅导班,详情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或资格审查时的通知,届时欢迎考生报名参加。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510405
网址:

广州大学研究生处
200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