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 学科教学(政治教育)
一、 培养目标及具体要求
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2.具有较深厚的现代教育理论、思想政治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基础理论;能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方法解决中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善于总结教育和教学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
二、 培养模式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弹性培养方式,学制二至四年。采取脱产、半脱产,以及在职就读等多种方式。其中脱产一年的培养方式为基本培养模式,脱产一年的研究生,第一学期学习共同课,第二学期学习专业课和选修课,第三至第四学期完成论文。在职就读的研究生,第一至四学期学完共同课,第五至第六学期学完专业课程,第七至第八学期完成论文。
三、应修学分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最低修满35学分